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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以“展师德风采、创优秀群体、树教育新风”为主要内容的“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市直学校及工会: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和教学业务水平,创设和谐、向上、健康的良好校园人文环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以“展师德风采、创优秀群体、树教育新风”为主要内容的“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突出主题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既是教育事业实现全面发展的需要,也是教师自身实现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师德建设是造就一流师资队伍、实现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首要环节。因此,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把师德教育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把师德教育贯穿于学校发展和教师发展的整个过程中,把师德教育贯穿于推进教育现代化整个过程中,深入持久地开展 “群体师德创优”、 “三育人”等师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全面提升办学水平。今年“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主题是 “展师德风采、创优秀群体、树教育新风”。各地各校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精心设计好活动载体,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活动。为推进“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教育工会将组织以下几项活动:1、举办女教师职业礼仪形象专题讲座;2、开展优秀师德论文和师德格言征集和评选活动;3、会同市教育局举办新教师入师宣誓仪式。

 

二、加强领导,注重示范

为加强对“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领导,成立以李妙芳任组长,范国安、吴电、陈文化、杨晓华等为成员的绍兴市“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工会),范国安为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各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或有专人负责做好该项活动的牵头和协调工作。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各地各校要注重宣传教育,弘扬正气,善于发现教职工队伍中的优秀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劳模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师德楷模的示范和带头作用,通过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教职工学习先进事迹、宣传先进事迹等影响和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岗位、教书育人。

 

    三、争先创优,积极申报

各地各校要增强集体荣誉感和“争先创优”意识,在全面深入开展的基础上,对照有关条件积极做好“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的申报工作。各县(市、区)根据先进学校申报名额(附后)于2005年12月底前将有关学校“创优”活动的书面总结、自评结果及“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的申报材料统一上报绍兴市“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学校均可直接向绍兴市“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申报时间为2005年10月底前)。2005年12月底前,绍兴市“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指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并经指导小组研究后确定“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并在适当时候予以表彰。

接到此通知后,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制定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并于3月底前报送绍兴市“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附:1、绍兴市“群体师德创优”活动考评标准

2、绍兴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申报名额分配表

3、绍兴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申报表

 

二OO五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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