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上级工会关于建设"教工之家"的精神,在新世纪把建设教工之家活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促进基层教育工会工作,现结合本市实际提出"教工之家"评选办法如下:
一、教工之家评比采用升等办法进行,共分为三个等级:即"合格教工之家"、"先进教工之家"、"模范教工之家"。
二、三个等级的"教工之家"评选界限及比例为:
1、"合格教工之家"为新建基层教育工会在建会一年后由市教育工会组织人员按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凡考核验收合格授予"合格教工之家"称号。
2、"先进教工之家"在合格教工之家基础上进行评比,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比例为合格教工之家数的10%。
3、"模范教工之家"在先进教工之家基础上进行评选,每两年评选一次。2001年的评选范围为98、99、2000年三年中已被上级工会评为"先进教工之家"的基层教育工会。评选比例为10%。
三、教工之家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指导思想,健全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教代会职权,积极参政议政,使教职工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和管理形成制度,在加强学校民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2、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抓好以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教工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三育人"活动,努力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在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3、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教育法》、《教师法》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教育教职工作遵纪守法的表率。
4、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全面关心教职工的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积极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为保证学校的稳定发挥重要的作用。
5、重视和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抓好工会领导班子的政策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健全和完善工会的民主制度。
6、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重大工作或问题向党组织汇报,日常工作独立自主地开展。既维护学校大局,又保护教职工的积极性,在协商上下关系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必备条件:
1、 市教育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率达100%;
2、 工会经费拨交率、上交率均达100%;
3、 有"教工之家"活动室;
4、 无违反师德情况;
5、 档案资料健全;
6、 制度完整。
四、评选方法:
1、自荐。各基层教育工会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自荐。
2、推荐。市教育工会将各种类型分成若干个小组,以小组为单位交流后推荐。
3、民意测验。市教育工会将各类名单打印给各基层教育工会进行民意测验。
4、考核、审定。凡被推荐为各类先进的基层教育工会,由市教育工会组织考核,考核后由市教育工会集体审定。
五、奖励:
凡被评为"先进教工之家"的基层教育工会,市教育工会奖励锦旗一面;
凡被评为"模范教工之家"的基层教育工会,市教育工会奖励锦旗一面、奖金1000元。
此办法自二○○一年一月一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