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教育局
诸暨市教育工会
文件
诸教工(200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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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以“扬清正廉洁之风,做人民满意教师”为主要内容的“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各镇乡(街道)教办、各基层教育工会:
为配合开展“爱心伴学生,责任促事业”的师德专题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师德师风建设的群体氛围,提升广大教职工的整体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和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现将《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以“扬清正廉洁之风,做人民满意教师”为主要内容的“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对活动开展提出以下意见,望能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按要求组织实施。
一、全市的“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由市师德专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并设立市“师德群体创优”活动办公室,由蔡志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校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或落实专人负责。
二、请各直属学校、教办积极开展“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的申报与创建活动。于6月10日前将《绍兴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申报表》和“创优”活动计划报市教育工会。12月10日前将“创优”活动的总结和自评结果报市教育工会。
三、市教育局、教育工会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考核验收,评出诸暨市“群体师德创优”单位,并择优参加绍兴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的评选。
附:《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以“扬清正廉洁之风,做人民满意教师”为主要内容的“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通知》
诸暨市教育局
诸暨市教育工会
2006年4月5日
主题词:转发 “群体师德创优”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