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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的决定


表彰的文件号:总工发(2005)20号


表彰时间:2005年4月25日


称号: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受表彰单位:


浙江省诸暨市大唐镇中心小学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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